《天津战役开始》

1948年12月11日,毛泽东给林彪、罗荣桓等发出《关于平津战役的作战方针》。鉴于东北野战军主力6个纵队距平、津、塘还有数天路程,另5个纵队尚未入关;在淮海战场上,人民解放军正在围歼国民党军第十二兵团,并包围了杜聿明集团,为使蒋介石不迅速作出让傅作义集团放弃平、津南下的决策,毛泽东明确指示,从本日起的两星期内基本原则是围而不打(如对张口、新保安),有些则是隔而不围(即只作战略包围,隔断诸敌联系,而不作战役包围,如对平、津、通州),以待部署完成之后各个歼敌。尤其不可将张家口、新保安、南口诸敌都打掉,这将迫使南口以东诸敌迅速决策狂逃。

20日,解放军发动天津战役。12月下旬,华北野战军和入关的东北野战军迅速将驻守天津、塘沽的国民党军紧紧包围,截断了其海上南逃之路。天律警备司令陈长捷率所部第六十二军、八十六军共10个师13万余人,凭借钢筋水泥构筑的环城碉堡群,倚仗护城河、鹿砦等严阵以待。20日,天津外围争夺战开始。解放军几乎每天都攻占大片防御阵地。

12月22日凌晨,解放军华北第二兵团向新保安发起总攻,平津战役第二阶段开始。解放军逐次歼灭新保安、张家口、天津国民党军。经11小时激战,解放军全歼傅作义的精锐部队第三十五军军部及两个师。23日,华北第三兵团及东北第四纵队,对向北突围的张家口之第十一兵团共7个师(旅)展开堵击、追击,当晚收复张家口,战至次日将第十一兵团5.4万余人歼灭于张家口东北地区。尔后,中共中央军委令东北野战军一部及华北野战军第二、第三兵团严密包围北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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