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汪正式展开“清乡运动”》
1941年7月1日,汪氏政府清乡委员会开始推行“清乡运动”。
日本侵略军为了巩固其在华中地区的统治,授意汪氏政权于5月成立清乡委员会,由汪精卫任委员长,陈公博、周佛侮任副委员长,李士群任秘书长,负责指导“清乡运动”,该运动在军事方面由日军负责,伪军配合,在政治方面则均由汪氏政权负责。“清乡运动”以“军政并进,剿抚兼施”、“三分军事,七分政治”为方针,自是日开展。首先从苏南地区开始,其次在太湖东南、上海郊区及苏淮特、别区进行,接下来又在镇江、苏北及浙江部分地区展开,最后在安徽、广东、湖北部分地区推行。
“清乡运动”的第一步是“军事清乡”:日伪军在清乡地区修筑碉堡炮楼、封锁沟、封锁墙、竹木篱笆,拉设铁丝网、电网,分割和封锁抗日根据地,然后对抗日根据地实施“扫荡”;第二步是“政治清乡”:汪氏政权在清乡地区广泛宣传“中日亲善”、“和平建国”,在对群众进行宣传的同时,实行编组保甲、连坐联保,组建警察保安武装,推行自首和策动告密的方法,以强化法西斯统治;第三步是“经济清乡”:汪伪政权在清乡地区实施严格的物资统制政策和物资封锁禁运政策,对抗日根据地实行经济封锁;第四步是“思想清乡”:汪氏政权在清乡地区建立机构控制学校,出版报刊,组织“青少年团”,开展反共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