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庆龄发起保卫中国同盟》

1938年6月14日,“保卫中国同盟”,在香港宣告成立,由宋子文出任会长,宋庆龄担任主席。经宋庆龄邀请,国际友人克拉克女士任名誉书记,诺曼·法朗士教授担任名誉司库,爱泼斯坦先生担任宣传工作。此外,廖梦醒、邹韬奋、许乃波等参加了保盟的工作。

在以宋庆龄为首的保盟中央委员会下面,设有由法朗士负责的财政委员会;由贝克登负责的运送委员会;由邹韬奋负责的宣传出版委员会;由玛丽恩·苔德莉女士负责的促进委员会等。

保盟成立宣言强调:“保盟目标有二:一、在现阶段抗日战争中,鼓励全世界所有爱好和平民主的人士进一步努力以医药、救济物资供应中国。二、集中精力,密切配合,以加强此种努力所获得的效果。”

保盟的主要任务是“成为需要者和资金、物资捐赠者之间的桥梁”。成立后,将积极从事“国际范围内筹募款项,进行医药工作、儿童保育工作与成立工业合作社等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