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介石不承认日本提出的停战七项要求》

1937年11月3日,日本外广田向德驻日大使狄克逊提交关于中日和平的七项条件:(1)内蒙自治。(2)在华北建立非军事区,成立新的亲日政权。(3)扩大上海非军事区。(4)停止抗日。(5)共同反共。(6)减低日货关税。(7)尊重在华外侨权利。5日,由德驻华大使陶德曼向蒋介石传达上述7条。蒋表示:他不承认日本的要求。陶德曼发给德国外交部的密电中说:遵照训令,我今日将日本的七项和平条件通知了蒋介石,他说假如日本不愿意恢复战前状态,他不能接受日本的任何要求。蒋还说:假如他同意那些要求,中国政府是会被舆论的浪潮冲倒的,中国会发生革命。假如中国政府倾倒了,唯一的结果就是共产党将会在中国占优势。这就意味着,日本不可能与中国议和,共产党是从来不投降的。蒋委员要求我对于今天采取的步骤严守秘密。

孙俊平律师解说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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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孙俊平律师来说,做一个侠行天下之人是儿时的梦想。除本职工作外,她每年还会办理多起法律援助案件,不计报酬,只为公益。从业10年来,多次被评为被评为“海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