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蒙古联盟自治政府”成立》

1937年10月27日,内蒙王公德王(德穆楚克栋鲁普)在日本特务机关策划下,在归绥市召开“第二次蒙古大会”,宣布蒙古“自治”,成立了“蒙古联盟自治政府”。经日本关东军指定,云王任伪自治政府主席,德王任副主席。由于云王称病,德王总揽了该政权的一切事务。蒙古大会还通过了伪自治政府组织大纲,规定该政府“以蒙古固有之疆土为领域,暂以乌兰察布盟、锡林郭勒盟、察哈尔盟、巴彦塔拉盟、伊克昭盟及厚和市、包头市为统治区域”;”以防止共产、协和民族为基本方针”;以“生、聚、教、兴、养、卫六事”为施政纲领;以成吉思汗纪元为年号,定都于归绥市。该伪政府下设政务院,德王兼任院长。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股权有计划转让、附条件的财产转移约定、策划设立传承子公司、设计购买教育养老年金、购买人寿保险、离岸投资及信托、家族有限合伙等。

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