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为日军进攻卢沟桥通电》

中共中央1937年7月8日为日军进攻卢沟桥通电。全文如下:

全国各报馆,各团体,各军队,中国国民党,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暨全国同胞们!本月七日夜十时,日本在芦沟桥,向中国驻军冯部治安部队进攻,要求冯部退至长辛店,因冯部不允,发生冲突,现双方尚在对战中。不管日寇在芦沟桥这一挑战行动的结局,即将扩大成为规模的侵略战争,或者造成外交压迫的条件,以期导入于将来的侵略战争,平津与华北被日寇武装侵略的危险,是极端严重了。这一危险形势告诉我们,过去日本帝国主义对华“新认识”、“新政策”的空谈,不过是准备对于中国新进攻的烟幕。中国共产党早已向全国同胞指明了这一点,现在烟幕揭开了。日本帝国主义武力侵占平津与华北的危险,已经放在第一个中国人的面前。全中国的同胞们!平津危急!华北危急!中华民族危急!只有全民族实行抗战,才是我们的出路!并立刻准备应付新的大事变。全国上下立刻放弃任何与日寇和平苟安的希望与估计。全中国同胞们!我们应该赞扬与拥护冯治安部的英勇抗战!我们应该赞扬与拥护华北当局与国土共存亡的宣言!我们要求宋哲元将军立刻动员全部二十九军,开赴前线应战,我们要求南京中央立刻援助二十九军,并立即开放全国民众爱国运动,发扬抗战的民气,立即动员全国海陆空军,准备应战,立即肃清潜藏在中国境内的汉奸卖国贼分子及一切日寇侦探,巩固后方。我们要求全国人民,用全力援助神圣的抗日自卫战争!我们的口号是:武装保卫平津,保卫华北!不让日本帝国主义占领中国寸土!为保卫国土流尽最后一滴血!全中国同胞、政府与军队,团结起来,建筑民族统一战线的坚固长城,抵抗日寇的侵略!国共两党亲密合作抵抗日寇的新进攻!驱逐日寇出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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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