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格纳法通过》
长期以来,美国广大劳工受资方迫害,连基本的权利也得不到保障,劳资冲突经常发生。1929年的经济危机,迫使美国大批工人失业和半失业,劳资冲突渐趋紧张。为了缓和阶级矛盾,罗斯福总统于1935年7月5日签署了“瓦格纳法”,又称“全国劳工关系法”。它由参议员罗伯特·瓦格纳提出,该法规定,雇员有组织工会、同雇主集体谈判的权利;雇主不得干预、压制雇员行使此种权利,不得禁止罢工,不得歧视工会会员;设立全国劳工关系局,负责本法案的实施。“瓦格纳法”是罗斯福“新政”的主要法案之一(参见“罗斯福就任美国总统”条),它被称为工人的大宪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