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策划天津便衣队暴乱》

1931年11月8日,日本侵略者策划指挥了天津的“便衣队暴乱”。关东军特务机关长土肥原和天津驻屯军司令部的香维一手组织策划、训练和指挥了这次暴乱,参加暴乱的是由2000余名土匪、兵痞、流氓、赌棍、烟鬼、汉奸和恶霸组成的“便衣队”,以李际、张璧为头目。8日晚,在日军炮火的掩护下,便衣队由海光寺等地冲出,分数路袭击中国的警察机构、天津市政府及河北省政府。同时,日租界军警宪兵也全体出动,在租界边沿武装掩护便衣队的进攻,并占领了一个中国警察所。一时间,城内交通断绝,商铺闭门,许多无辜平民死于非命。由于中国方面事先得到情报,作了戒备,故这一暴乱遭到了由东北军组成的天津保安队的迎头痛击。保安队击毙暴乱分子60余人,捕获300多人,斩首和枪决了40多人。便衣队遭到失败后逃回日租界。

事后,日本帝国主义以“危及日租界侨民生命安全”为借口,要求中国保安队从日租界边界线撤退300米,否则日本将采取自由行动,15日,东北军当局在与日方谈判时妥协,答应了日本人的无理要求。但是日本人仍用大炮轰击了省市政府和公安局。

第一次暴乱被击溃后,日本侵略者于11月26日再次组织暴乱。便衣队事先潜出日租界,进入天津市区。当晚,日租界电灯熄灭,日军用大炮轰击省市政府以及公安局、电话局,以掩护便衣队进犯。结果,天津保安队又一次击垮了便衣队。

日本侵略者见其企图败灭,恼羞至极,再次寻找借口,提出中国军队退出天津、天津人民不能有反日行为等无理要求,同时又向天津增兵,以武力进行恫吓。国民政府竟接受了日方的无理要求,于11月29日命令驻天津的军队撤出。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是为加强网络直播营销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直播营销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