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联盟决议日本撤兵》

1931年9月30日,国际联盟议决日本撤兵。当日,国际联盟理事会通过解决中日满洲问题决议,要求日本于10月14日以前,将其军队从速撤离至铁路区域以内。“九·一八”事变后,中国驻国联代表施肇基奉国民政府外交部训令,向国联提出“申诉”,请求国联采取有效办法,“制裁日本”。但国联理事会成员国从自身利益出发,采取消极观望态度,劝告中日两国政府,双方协商撤兵,避免事态扩大。此次国联在通过日本撤兵的正式决议后,并没有采取任何强制措施,日军无所顾忌,继续在东北扩大侵略战争。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股权有计划转让、附条件的财产转移约定、策划设立传承子公司、设计购买教育养老年金、购买人寿保险、离岸投资及信托、家族有限合伙等。

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