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国赔款问题的杨格计划提出》

围绕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德国赔款问题,1924年道威斯计划实施后,德国表示不满意。1928年德国以财政困难为由提出修改道威斯计划的要求。

协约国因此商定成立以美国银行杨格为首的专家委员会,负责拟定关于赔款问题的完整的和最后的解决办法。

1929年6月7日,杨格委员会制定出新的赔款计划,经1930年1月的海牙会议批准生效。杨格计划确定德国赔款总额为1,139亿马克,限在59年内付清,前37年每年支付约20亿马克,后22年平均为15亿马克。计划规定取消协约国对德国财政经济的监督,成立“国际结算银行”以处理赔款方面的一切事务等。但由于国际经济危机席卷欧洲,杨格计划未能实施。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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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股权有计划转让、附条件的财产转移约定、策划设立传承子公司、设计购买教育养老年金、购买人寿保险、离岸投资及信托、家族有限合伙等。

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