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民政府成立》

1925年6月,由黄埔军校学生为骨干的东征军平定了滇军杨希闵、桂军刘震寰的叛乱后,在中国共产党提议下,广东革命根据地原称为“大元帅府”的革命政府改组为国民政府。7月1日,国民政府正式成立,改为委员制。汪精卫被推举为主席汪精卫、胡汉民、谭延恺、许崇智、林森5人为常务委员。国民政府成立后,8月26日将所属粤、桂、湘、滇、闽等地部队一律改为国民革命军。黄埔军校学生军为第一军,周恩来被任命为少将政治部主任兼第一师党代表。各军仿照黄埔军校和第一军,普遍建立党代表和政治部。国民革命军进行第二次东征的同时,又进行南征,击溃了军阀邓本殷军,12月克服高州、雷州、钦州、廉州。至此,广东全省实现统一,政权也获巩固。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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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股权有计划转让、附条件的财产转移约定、策划设立传承子公司、设计购买教育养老年金、购买人寿保险、离岸投资及信托、家族有限合伙等。

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