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

1922年7月16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召开。出席代表有邓中夏、蔡和森、张太雷、向警予等12人,代表123名党员,共产国际派代表马林参加。

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政治决议案》、《组织决议案》和《妇女运动决议案》。大会讨论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情况,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和党的纲领、路线,通过了关于国内外形势和党的任务、关于民主联合阵线、关于加入共产国际等决议和党的章程。大会发表宣言,规定党的最高纲领:“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无产阶级政党。他的目的是要组织无产阶级,用阶级斗争手段,建立劳农专政的政治,铲除私有财产制度,渐次达到一个共产主义的社会”。宣言还详细规定党的最低纲领——关于民主革命的基本纲领。大会批评资产阶级的各种改良主义思想,指出中国人民当前的任务是“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为真正民主共和国”。然后进一步创造条件,以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此次大会向中国人民提出革命民主主义的斗争目标。

大会还通过参加共产国际的决议,并决定出版党中央的机关刊物——《向导》周报(1922年9月13日于上海创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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