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俄宣言发表》
1918年7月25日,苏俄发表《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对中国人民和中国南北政府的宣言》。
宣言指出,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不但要帮助本国的劳动阶级,而且也要帮助中国人民。现在敬告中国人民:苏维埃政府已废除沙俄与中国、日本、协约国签订的一切秘密条约,放弃沙皇政府从中国东北等地用侵略手段取得的土地,废除沙俄在中国的领事裁判权和租界,放弃庚子赔款的俄国部分,放弃沙俄在中东铁路的一切特权,废弃俄国商人在中国境内的一切商站。
如果中国人民愿意象俄国人民一样获得自由,愿意摆脱协约国在凡尔赛给中国人民所安排的命运,不成为第二个朝鲜或第二个印度,那就请中国人民了解,在争取自由的斗争中,唯一的同盟者和兄弟是俄国工人、农民及其红军。
宣言最后建议中国人民通过自己的政府立即与苏维埃政府建立正式关系,并派遣自己的代表与红军会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