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元培主持重订学制》

1912年7月10日,在教育蔡元培的主持下,于北京召开了临时教育会议,重订学制。

规定:初等小学四年,为义务教育,毕业后得入高等小学三年或乙种实业学校三年;高等小学毕业后始得入中学校四年、师范学校本科四年,预科一年或甲种实业学校三年,预料一年;中学校毕业后得入大学,本科三至四年,预科三年、专门学校本科三至四年,预料一年或高等师范学校本科三年,预科一年;七岁入学,全部教育年限为18年。

这个学制亦称“壬子·癸丑学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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