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浏醴起义发生》

公元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12月4日,同盟会策动会党和矿工举行的萍浏醴起义爆发。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湖南发生水灾,官僚士绅囤积居奇,使米价飞涨,饥民无路可走,同盟会员刘道一、蔡绍南等乘机于1906年由日本回湖南,联络会党,宣传同盟会纲领,策划起义。拟定于当年(丙午年)旧历腊月底在江西萍乡、湖南浏阳、醴陵三处同时起义,因消息泄漏,12月初提前起义,推令党首领龚台为起义军都督,参加者除农民外,有手工业工人和部分防营士兵,萍乡以煤矿工人为主。发布中华国民军起义檄文,以同盟会政纲为号召。几天之内便占领麻石、文市、上粟市等,屡败清军。清政府调集湘、鄂、赣、江宁(南京)数万军队镇压,起义军因分散作战而失败,刘道一、蔡绍南等先后被捕牺牲。这年是农历丙午年,故此次起义又称“丙午年萍浏之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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