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廷公布厘定中央官制方案》

1906年11月6日,清廷公布厘定中央官制方案,除内阁、军机处及外务、吏、学部仍保留规制外,其余各部均有大幅度变动。户部改为度支部,增划入财政、税务2处;巡警部改为民政部;太常、光禄、鸿胪寺并入礼部;兵部改为陆军部,将练兵处、太仆寺并入,并暂管海军部和军咨府事;工、商部合并为农工商部;刑部改称法部;大理寺改院,理藩院改部;另新增设邮传部。在重新任命担任军机大臣和各部尚书的13名高级官员中,汉人仅占5名。特别重要的几个部,如度支部、陆军部,均掌握在满人手里。稍后,清廷又将手握重权的张之洞调任军机大臣,袁世凯调任外务部尚书,并将北洋陆军4镇指挥权收归陆军部。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股权有计划转让、附条件的财产转移约定、策划设立传承子公司、设计购买教育养老年金、购买人寿保险、离岸投资及信托、家族有限合伙等。

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