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美拒约之火燃遍全国》

1894年3月31日,美国政府和清政府签订了《限制来美华工保护寓美华人条约》,把美国排华合法化,使到美国的华工受到极大的限制和种种非人的侮辱。这一行为激起国人强烈愤慨,各地纷纷举行抗议活动。

1908年7月,拒约运动迅速形成了前所未有的全国规模。南京、州、扬州、镇江、芜湖、汉口、桂林、成都、重庆、杭州、南昌、西安、牛庄、青岛、沙市、济南等160多个城市继成立“拒约会”、“争约处”、“抵制美货公所”等团体,宣传和组织群众抵制美货。

除商人、学生、工人外,一些地方的农民也参加斗争。无锡农人代表唐克昌宣布:“抵御美虐,拒绝美货,工商学界万口同声。愚等虽愚,具有血气,犁锄之余,互相劝道:美不废约,坚持到底。”海外华侨和留学生更是函电交驰,遥为声援。

运动的主导力量是商会。他们宣传抵制美货有五利:可鼓民气;可结民力;可兴商业;可联络全国,为日后自治自立打下基础;可仿造美货以图畅销,收回己失利权。声明抵制美货“亦一无形之战也”,“但使人同一心,万无不成之理”,并竭力鼓动“不必依赖政府”,而“专恃民气”,以国民“自力抵制之”。

东方杂志》所刊《抵制美约余论》一文,甚至鼓吹“信官不如信商”,由商人创办“实业大公司”,对外“实行永久之抵制”。报纸号召:“勿依政府、勿惧外人,勿为威所劫,勿为害所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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