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实力派三请变法》

湖广总督张之洞像

1901年7月12日,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一连三次奏主变法,向清廷提出新政措施。清王朝深陷危境,无计可施,只得再图变法。1901年1月29日的上谕要求全国高级官员,对变法“各举所知,各抒己见”。刘坤一、张之洞的3个奏折,是众多上奏中最详尽和最具条理化的。然而却并不新鲜,与戊戌变法的主张去并不很远。12日奏《变通政治人才为先折》,建议设文武学堂、酌改文科、停罢武科、奖励游学。19日奏《遵议变法谨拟整顿中法十二条折》,建议推行崇节俭、破常格、停捐纳、课官重禄、去书吏、去差役、恤刑狱、改选法、筹八旗生计、裁屯卫、裁绿营、简文法的政策。20日奏《谨拟采用西法十一条折》,建议广派游历、练外国操、广军类、修农政、观工艺、定律法、用银元、行印花税、推行邮政、官收洋药、广译东西各国书。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股权有计划转让、附条件的财产转移约定、策划设立传承子公司、设计购买教育养老年金、购买人寿保险、离岸投资及信托、家族有限合伙等。

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