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加诺诞生》

加诺于1901年6月5日出生于爪哇泗水(今苏腊巴亚)的贵族后裔庭,父亲为小学教师。1916年在泗水的荷兰中学就读。1926年毕业于万隆工学院,获工学士学位。

就学期间参加伊斯兰教联盟,爪哇青年会等组织的民族主义活动。

1927年参与组织印度民西亚民族联盟。1928年3月将“印尼民族联盟”改组为“印尼民族党”并任主席。试图通过“不合作”方式争取民族独立。同年12月,印尼民族党与伊斯兰教联盟、至善社、巽他青年会、苏门答腊同盟、泗水研究会等组成印度尼西亚民族政治联盟,当选为主席。

1929年12月被殖民当局逮捕。1930年在万隆法庭发表《印度尼西亚的控诉》长篇辩护词,历数殖民者的罪行。1932年获释后参加印度尼西亚党,任主席。1933年再次被捕。1942年日军侵入印尼后获自由。日本占领印尼期间、曾幻想依靠日本实现印尼民族独立,并担任日本御用组织“民众力量中心”主席,同时又秘密与抗日组织联系。

1945年6月1日,发表“印尼建国五原则”民族主义、人道主义,民主、社会公平和信仰神道。1945年8月17日,发表《独立宣言》,宣布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成立,并当选为总统。

荷兰殖民者重返印尼后,苏加诺于1948年12月被逮捕,并被流放邦加岛。直至1949年8日荷印(尼)圆桌会议承认印尼独立才得释回到日惹。同年12月再次当选为印尼联邦共和国总统。1955年积极倡导并参加亚非会议,在会上发表了著名的开幕词“这是人类有史以来第一次有色人种洲际会议。.....”1959年兼任总理,并先后任最高议院主席,最高战时掌权者,民族阵线主席等职务。一贯主张执行反帝反殖的不结盟外交政策,促进亚非人民的团结合作。

1965年“九·三○事件”以后,其总统权力逐步被军人集团剥夺。1967年3月被撤销总统职权,并遭软禁。1970年6月21日病逝。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股权有计划转让、附条件的财产转移约定、策划设立传承子公司、设计购买教育养老年金、购买人寿保险、离岸投资及信托、家族有限合伙等。

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