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同俄国政府签订《中俄密约》》
1896年6月3日,清政府特使李鸿章同俄国财政大臣和外交大臣在莫斯科签订《御敌互相援助条约》,即《中俄密约》。这是沙俄以共同防治日本侵略为借口,贿赂李鸿章,利用沙皇尼古拉二世举行加冕典礼的机会签订的。《中俄密约》共六款。主要内容:
一、如果日本侵犯俄国亚洲东部或中国、朝鲜领土时,中俄两国共同出兵并相互接济军火、粮食;
二、开战时,俄国军舰可驶入中国所有口岸;
三、允许俄国在黑、吉两省修筑铁路直达海参威;
四、任何时候,俄国均有权通过该路运送军队和军需品;
五、有效期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