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悲鸿诞生》

徐悲鸿(1895.7.19—1953.9.26)江宜兴人。幼年随父徐达章学画。19岁时曾任宜兴彭城中学、始乔女学图画教师。后到上海半工半读于复旦大学

1917年留学日本,半年后归国,被蔡元培聘为北京大学画法研究会导师。1919年留法,入国立巴黎高等美术学校,受教于弗拉芒格画室,并在课余到著名画达仰画室学习。1923年,油画《老妇》入选法国国家美展。之后游瑞士、意大利。

1927年归国,任南国艺术学院美术系主任、中央大学艺术系教授,1928年任北平大学艺术学院院长。1929年移居南京,于中大任教。1933年至1934年应邀赴法、德、比、意、苏等国举办中国近代绘画作品展览及个人画展。抗日战争爆发后赴南洋义卖,将卖画全部收入捐献祖国,救济难民。1940年归国继续任中央大学教授,并筹办中国美术学院。1946年出任国立北平艺术专科学校校长,并担任北平美术作家协会名誉会长。北平解放前夕,曾为和平解放北平奔走呼吁。

1949年,出席在布拉格召开的第一届保卫世界和平大会;出席第一次全国文代会,当选中华全国美术工作者协会主席、中国文联常务委员;同年9月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1950年任中央美术学院院长。

1953年9月23日,担任全国文艺工作者第二次代表大会执行主席,脑溢血症复发,9月26日辞世。当年12月,中国美协、中央美院为其举办纪念会和遗作展。

擅长油画、中国画。作品有油画《田横五百士》、《蹊我后》,中国画《九方皋》、《愚公移山》、《奔马》等。出版有《徐悲鸿素描集》、《徐悲鸿画集》、《徐悲鸿彩墨画集》等。逝后全部作品和藏品捐献国家。

1954年国家拨款在北京建立了徐悲鸿纪念馆,周恩来总理亲自题写“悲鸿故居”匾额。1983年,建于北京新街口北大街的徐悲鸿纪念馆新馆落成。

孙俊平律师解说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常识

孙俊平律师解说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常识

对孙俊平律师来说,做一个侠行天下之人是儿时的梦想。除本职工作外,她每年还会办理多起法律援助案件,不计报酬,只为公益。从业10年来,多次被评为被评为“海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