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第一任大 法官张志让诞辰》

1893年12月28日新中国第一任大法官张志让诞辰

1893年12月28日,是著名爱国志士、新中国第一任大法官张志让先生的诞辰。张志让早年留学美国、德国,回国后从事法律事业。在著名共产党人张太雷影响下,他投身反帝反封建的大革命流,从此成为一名热诚的爱国民主志士。新中国建国初期,他担任了复旦大学校务委员会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成立后,张志让先生即被任命为副院长,在这一岗位上辛勤工作近30年,直到逝世。

张志让少年时代就参加了著名文学团体“南社”的活动,随柳亚子等击节悲歌,抒发爱国情怀,被柳亚子称为“好汉”。1921年夏,张志让从海外留学归国,先在北洋政府司法部任参事,继而又被聘为大理院推事,在时人眼里,算得上躇踌满志了。但张志让却产生了厌恶之心。他说:“在北京的几年中看尽了当时军阀争夺政权以及政府上下争夺权利、昏天黑地的现象。要想在这种环境中做出任何有益于人民的事业,真所谓南辕北辙。”因此,当1926年夏传来北伐军攻克武汉、收复英租界的消息时,张志让毅然弃官南下,于1927年3月来到武汉。在这里,他找到了著名共产党人、他的堂弟张太雷,一番倾心长谈,令他觉得进入一个政治上的新世界。经张太雷推荐,他进入武汉革命政府最高法院工作,承办民事案件。这期间,他开始研读马克思主义著作。

1936年11月22日,国民党当局以莫须有的罪名逮捕了沈钧儒、章乃器、邹韬奋、李公朴、沙千里、王造时、史良七位著名爱国人士,造成轰动社会的“七君子”冤狱。张志让闻讯,慨然应允与张耀曾、江庸等20名律师一起,为“七君子”出庭辩护。据史良等回忆,张志让实际上为首席律师。他起草长篇答辩书,以大量事实和论据,逐一驳斥了国民党当局炮制的起诉书中对沈钧儒等人的诬陷式指控。“七七”事变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正式成立,张志让先生以更高的热情投身于救亡事业。

1945年8月31日,张志让和黄炎培、陈翰伯、傅彬然等重庆《宪政》、《文汇周报》、《中学生》等8杂志的代表集会,决定函请国民党当局废止图书杂志审查制度,并从第二天起拒不送审。此决定一经公诸社会,风起云从,重庆、成都、昆明、桂林、西安等城市除国民党报刊之外,各报刊纷纷响应。在声势浩大的“拒检运动”冲击下,战时新闻检查和图书杂志审查这两项法西斯检查制度,终于被宣布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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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孙俊平律师来说,做一个侠行天下之人是儿时的梦想。除本职工作外,她每年还会办理多起法律援助案件,不计报酬,只为公益。从业10年来,多次被评为被评为“海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