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订立《缅甸条款》》
中法战争后,英国为了吞并缅甸,于1885年11月,出兵攻陷缅都曼德勒,俘虏缅王。次年元旦,宣布上缅甸共人英属印度。
1886年7月24日(清光绪十二年六月二十三日),清总理衙门大臣奕劻与英驻华大使欧格纳在北京签订《缅甸条款》,主要内容:(l)英允许缅甸每届10年循例向清朝进呈方物一次;(2)清朝承认英在缅取得的一切权利;(3)中英两国派负勘定中缅边界以及另立边界通商事务专章;(4)英同意暂缓派员由印度进人西藏,但原则上规定藏印边界通商。
此条款于1887年8月25日在伦敦交换批准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