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新约》签订》

1885年6月9日(清光绪十一年四月二十七日),李鸿章与法国驻华公使巴德诺在天津签订《中法会订越南条约十款》(《中法新约》)。

主要内容为:清朝承认法国与越南订立的条约;在中越边界指定两处通商,“一在保胜以上,一在凉山以北”,法国商人可在此居住,法国政府亦可在此设立领事;所运货物,进出云南、广西边界应纳各税,“照现在通商税则较减”;日后中国修筑铁路,“自向法国业此之人商办”;法军退出基隆和澎湖。由于清朝的腐败怯懦,法国在战场失利的形势下达到了发动这场侵略战争——中法战争的目的,法国实现了据越侵华的图谋,侵略势力伸入云南、广西,中国西南门户被打开。

孙俊平律师解说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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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孙俊平律师来说,做一个侠行天下之人是儿时的梦想。除本职工作外,她每年还会办理多起法律援助案件,不计报酬,只为公益。从业10年来,多次被评为被评为“海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