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大沽之战》

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有3次大沽战斗。

第一次发生在1858年5月20日,英法联军集大小舰艇26艘、侵略军2700名,陈兵白河之外,向直隶总督谭廷襄发出照会,限2小时内交出炮台,接着发炮轰击。大沽是天津门户,南北两岸有4座炮台,守军奋起反击,伤敌舰3艘,毙伤敌军八、九十名,清官兵400余人殉国,由于谭廷襄逃跑,炮台失陷。侵略军进逼天津,清朝被迫签订中英、中法《天津条约》。联军退去。

第二次发生在1859年(清咸丰九年)。咸丰帝派僧格林沁整顿大沽防务,炮台得到加强。6月20日,英法美三国代表率规四艘、官兵2000余人为《天津条约》批准书在京换文抵达白河口外,清政府告诫大沽已“节节设防,如轻易入口,恐致误伤”,要他们改由北塘进京。侵略军拒绝,坚持打通白河,经津赴京。6月25日(五月二十五日),英舰队司令何伯袭击大沽,增格林沁还击,击沉敌舰5艘,毙伤敌近500人;侵略军狼狈退去。

第三次发生在1860年,炮台失陷,天津门户被打开,8月24日英法联军侵占天津。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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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股权有计划转让、附条件的财产转移约定、策划设立传承子公司、设计购买教育养老年金、购买人寿保险、离岸投资及信托、家族有限合伙等。

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