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命合剿捻军》

1855年11月14日,清政府命皖豫三省合剿捻军张洛行等。捻军前身为捻党或捻子。起源于清嘉庆年间,活动于豫、皖的淮北地区。“捻”是皖北方言,通指“一束”、“一股”、“一伙”为“一捻子”。或说捻党发动打击豪绅地主时捻纸燃脂,故名为捻。每捻人数不定,数人,数十人乃至数百、数千人皆可成一捻。捻党从事打富济贫、贩运私盐、抗粮、抗差等活动。各捻分散活动,缺乏统一的领导,因此不能给统治者以很大的威胁。1852年初,福建省毫州张洛行、龚得树结捻聚众万人攻占河南永城,从者愈众。11月与冯金标、张凤山等捻首18人在安徽蒙城雉河集(今涡阳)歃血为盟,推张洛行为盟主,起义抗清,号称“十八铺聚义”,捻党发展成捻军。太平军北伐,路经安徽、河南,各地捻首纷起响应,但未与北伐军建立密切联系。1855年7月,黄河决口,山东、皖北、苏北大批农民受灾流离失所,纷纷加入捻军。在斗争中,各支捻军为进一步结合,主要捻军首领再次会盟于雉河集,推张洛行为盟主,称“大汉就王”(或“大汉明命王),建五旗军制。张洛行自统黄旗,龚得树统白旗,侯世维统红旗,苏天福统黑旗,韩万统蓝旗。并颁布《行军条例》,严明军纪。雉河集会盟是捻军由分散向统一发展的标志。捻军有了明确的反清目标,战斗力大大提高,拥众数十万,活跃于苏、皖、鄂、豫、鲁等省,成为太平天国时期北方最大的一支革命武装力量,坚持斗争10余年,给了清王朝沉重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