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英法美租地章程》公布》

1854年7月5日,英、美、法三国驻上海领事,趁上海小刀会起义,清政府地方政事混乱之机,擅自修改了1845年的《上海租地章程》,经租界“租地人会”通过后,于7月5日公布《上海英法美租地章程》。事后经用移文方式要上海道台加以追认。这个新章程共14款,其中议定在租界内设置巡捕,征集税收,成立工部局,对中国居民行使征税权和司法权,实行殖民主义统治。这个章程从修改的程序到具体内容都严重侵害了中国主权。从此,中国政府对租界内的行政、司法等不再有权干预。租界逐渐成为“国中之国”。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

家族财富传承,家庭财产传递;股权有计划转让、附条件的财产转移约定、策划设立传承子公司、设计购买教育养老年金、购买人寿保险、离岸投资及信托、家族有限合伙等。

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