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棠阴比事》

【宋朝】 桂万荣

我国古代法医学著作。一卷。宋·桂万荣撰。刊于1213年。本书载述刑法折狱的一些典型案例。每案皆有四言标题。其中有涉及法医鉴定的内容。现存《四部丛刊续编》影印本。《棠阴比事》是继五代时的《疑狱集》,与宋代郑克编撰的《折狱龟鉴》之后,又一部记述诉讼活动的书籍。 桂万荣,史书无传,因此很难查考他的生平事迹。据他在《棠阴比事后序》中所署的职衔,是“朝散大夫、新除直宝章阁、知常德府”,时间是南宋理宗端平元年
《棠阴比事》
《棠阴比事》 【宋朝】 桂万荣

我国古代法医学著作。一卷。宋·桂万荣撰。刊于1213年。本书载述刑法折狱的一些典型案例。每案皆有四言标题。其中有涉及法医鉴定的内容。现存《四部丛刊续编》影印本。《棠阴比事》是继五代时的《疑狱集》,与宋代郑克编撰的《折狱龟鉴》之后,又一部记述诉讼活动的书籍。

桂万荣,史书无传,因此很难查考他的生平事迹。据他在《棠阴比事后序》中所署的职衔,是“朝散大夫、新除直宝章阁、知常德府”,时间是南宋理宗端平元年,即公元1234年。成书的时间,据他在《棠阴比事序》中说,是“岁在重光协洽”,这是指辛未之岁,也就是南宋宁宗嘉定四年,即公元1211年。《前序》《后序》的书写时间隔24年之久。至于桂氏的其他方面,我们就所知甚少了。

关于《棠阴比事》的命名,“棠阴”即“棠荫”,系取自《诗经·召南·甘棠》。其诗三章,每章三句,是一首赞美召伯听讼的诗。甘棠,即杜梨,又名棠梨,叶圆而有尖,花呈水红色,果实扁圆而小,累累枝头,味酸甜。因为甘棠枝干高大,所以古代常在社前种植,称为社木。古代的社,是听讼断案的场所,也是敬奉大地之神与五谷之神的地方,因此又称社稷。传说召伯曾在社前的甘棠树荫之下听讼断案,公正无私,人们爱戴他,便唱这首《甘棠》,表示要爱护社前的树木,用来寄托对召伯的怀念。“比事”二字,据桂氏在《序》中说,是“比事属词”的意思,也就是排比事类,连缀文辞的意思。《棠阴比事》中,反映侦破智慧的案例十分突出,如《彦超虚盗》《道让诈囚》《柳设榜牒》《杨津获绢》《裴命急吐》等。 明吴讷删补。

四库提要记载

《棠阴比事》·一卷、《附录》·一卷(浙江巡抚采进本)宋桂万荣撰。明吴讷删补。万荣,鄞县人。由馀干尉仕至朝散大夫,直宝章阁,知常德府。讷字敏德,号思菴,常熟人。永乐中,以知医荐。仁宗监国,闻其名,使教功臣子弟。熙元年,擢监察御史,官至右都御史。谥文恪。事迹具《明史·本传》。是集前有嘉定四年万荣自序,称取和鲁公父子《疑狱集》,参以开封郑公《折狱龟鉴》,比事属词,联成七十二韵。又有端平甲午重刻自序,称以尚右郎陛对,理宗谕以尝见是书,深相褒许。因有求其本者。以锓梓星江,远莫之致,是用重刻流布。其书彷唐李瀚《蒙求》之体,括以四字韵语,便於记读而自为之注。凡一百四十四条,皆古来剖析疑狱之事。明景泰间,吴讷以其徒拘声韵对偶,而叙次无义,乃删其不足为法及相类复出者,存八十条。以事之大小为先后,不复以叶韵相从,其注亦稍为点窜。又为补遗二十三事,附录四事,别为一卷。万荣书中附论七条。首五条,辨析律意。末二条,则推论他事。然不应仅首尾有此五条,中间全置不议,或传写又有所删佚欤。第四条下注云,存中,宋人,不书时代,复同。不类万荣之语,当亦讷所加也。讷所续二十七条,每条各有评语,附於题下。其书虽略於和 诸,而叙述明白,较 等乃为简切,亦折狱者所宜取裁也.──右“法家类”八部,九十四卷,皆文渊阁著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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