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阴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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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太白阴经》 杂占 ▪ 杂占·占客星篇

    经曰:客星者,非本位之星,故曰:客星也。色白如气,勃勃然,似粉絮。故所过之宿分野,必有灾害。客星出营室,无兵则兵起,有兵则兵败。客星入奎,破军杀将。客星犯娄,胡人乱。客星入昴,胡人犯塞。客星入毕,边...

  • 《太白阴经》 杂占 ▪ 杂占·占妖星篇

    经曰:妖星者,五星之余气也。结而为妖,殊形异状,凶多吉少,所见之分必有灾害。奔星所坠之下,有大兵来。流星前赤後黑,客兵败散。流星从敌营上来我军,上锐者,有间谍来说吾兵。流星尾长三四尺者,辉辉然,军使...

  • 《太白阴经》 杂占 ▪ 杂占·占云气篇

    经曰:天地相感,阴阳相薄,谓之气。久积而成云,皆物形于下而气应于上。是以,荆轲入秦,白虹贯日;高祖在沛,彤云上覆。积蜃之气而成宫阙,精之积必形于云之气,故曰:占气而知其事,望云而知其人也。猛将气猛将...

  • 《太白阴经》 杂占 ▪ 杂占·分野占

    经曰:天有二十八宿,为十二次;在地为十二辰,配十二月;至於九州分野,各有攸系,上下相应,故可得而占识之。「角亢」郑之分,于辰在辰,为寿星;于野,在颍川、父城、定陵、襄城、颍阳、阳翟、汝南、宏农、城父...

  • 《太白阴经》 杂占 ▪ 杂占·风角

    巽为风,申明号令,阴阳之使也。发示休咎,动彰神教,春官保章氏,以十二风察天地之妖祥,故金縢未启,表拔木之徵;玉帛方交,起偃禾之异。宋襄失德,六鷁退飞,仰武将焚,异鸟先唱,此皆一时之事。且兴师十万,相...

  • 《太白阴经》 杂占 ▪ 杂占·五音占风

    官风声如牛吼空中。徵风声如奔马。商风声如离群之鸟。羽风声如击湿鼓之音。角风声如千人之语。子午为宫。丑未寅申为徵。卯酉为羽。辰戍为商。巳亥为角。宫风发屋折木,未年兵作。徵风发屋折木,四方告急。商风发屋...

  • 《太白阴经》 杂占 ▪ 杂占·鸟情占

    经曰:巳酉为宽大之日,时加巳酉,鸟鸣其上,有酒食;时加寅午,有酒食辞让;时加丑戌,有酒食口舌;时加亥卯,有酒食相害;寺加辰未,有酒食妇人口舌;时加申子,有酒食争财。寅午为廉贞之日,时加寅午,鸟鸣其上...

  • 《太白阴经》 遁甲 ▪ 遁甲·遁甲总序

    经曰:黄帝征蚩尤,七十二战而不克,昼梦金人引领,长头,衣元狐之裘,而言曰:「某天帝之使授符于帝。」帝惊悟,求其符不得,乃问风后、力牧,力牧曰:「此天帝也。」乃於盛水之阳筑坛祭之,俄有元龟、巨鳌从水中...

  • 《太白阴经》 遁甲 ▪ 遁甲·向背择日

    经曰:征伐皆有向背,知之者胜,不知者败。其太岁、太阴,将军月建日时,大时小时,亭亭白奸,游都太乙,黄旛豹尾,五帝六符,生神死神,大雄死地,睢日德孤虚,岁月日时,刑杀大小,审而用之,可以知其胜负,易其...

  • 《太白阴经》 遁甲 ▪ 遁甲·推五星所在法

    常以天罡加太岁,视亥上神为岁星,午上神为镇星,酉上神为太白,子上神为辰星,五星所在之次国,不可伐,大略如此。为星有迟速跳伏,以七曜算之,方定太岁,月日时下之辰,不可向。凡小时月,逢大时月,正月卯,二...

  • 《太白阴经》 遁甲 ▪ 遁甲·推恩建黄道法

    常以正七月加子二,八月加寅三,九月加辰四,十月加午五月,十一月加申六月,十二月加戌。凡天罡下为建,建为青龙,黄道次神。太乙即为除,除为明堂,黄道次神。胜光即为满,满为天刑,黑道次神。小吉即为平,平为...

  • 《太白阴经》 遁甲 ▪ 遁甲·推亭亭白奸法

    常以月将加时辰,神后下为亭亭所在,次析十二月时,其寅申巳亥,神后白奸所在,神后时,白奸在寅,常行四孟,亭亭常以白奸囚于巳亥,格于寅申。

  • 《太白阴经》 遁甲 ▪ 遁甲·出师安营

    经曰:诸有正宿安营,四直顿兵,深入敌境,恐有掩袭,乃作真人,闭六戊法。逃难隐死,作玉女反闭局法。千凶万恶,莫之敢干,故人精微;去道不远,故能洞幽阐神,非真人逢时,必不能行也。

  • 《太白阴经》 遁甲 ▪ 遁甲·闭六戊法

    先置营,讫于某旬,上以刀从鬼门行起,左旋画地一周,次取其中央之土一斗,置六戊上。六戊者,天罡神也。刀即置取土之处,埋之咒曰:「太山之阳,恒山之阴。盗贼不起,虎狼不伤,城郭不完,闭以金关,千凶万恶,莫...

  • 《太白阴经》 遁甲 ▪ 遁甲·玉女闭局法

    以刀画地,常以六为数,室中六尺,庭中六步,野外六十步,手持六算,算长一尺二寸。假令甲日从甲上入,乙日从乙上入,戊日从东西南北入,入局竟从今日日辰起。假令子日,即以第一算置子上,第二算加丑上,第三算加...

企业未签劳动合同 如何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企业未签劳动合同 如何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当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当事人双方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 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