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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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聊斋志异》 卷五 ▪ 卷五·章阿端

    卫辉戚生,少年蕴藉,有气敢任。时大姓有巨第,白昼见鬼,死亡相继,愿以贱售。生廉其直购居之。而第阔人稀,东院楼亭,蒿艾成林,亦姑废置。家人夜惊,辄相哗以鬼。两月余,丧一婢。无何,生妻以暮至楼亭,既归得...

  • 《聊斋志异》 卷五 ▪ 卷五·馎饦媪

    韩生居别墅半载,腊尽始返。一夜妻方卧,闻人视之。炉中煤火,炽耀甚明。见一媪,可八九十岁,鸡皮橐背,衰发可数。向女曰:“食馎饦否?”女惧,不敢应。媪遂以铁箸拨火,加釜其上,又注以水,俄闻汤沸。媪撩襟启...

  • 《聊斋志异》 卷五 ▪ 卷五·金永年

    利津金永年,八十二岁无子;媪亦七十八岁,自公绝望。忽梦神告曰:“本应绝嗣,念汝贸贩平准,予一子。”醒以告媪。媪曰:“此真妄想。两人皆将就木,何由生子?”无何,媪腹震动,十月,竟举一男。

  • 《聊斋志异》 卷五 ▪ 卷五·花姑子

    安幼舆,陕之拨贡生,为人挥霍好义,喜放生,见猎者获禽,辄不惜重直买释之。会舅家丧葬,往助执绋。暮归,路经华岳,迷窜山谷中,心大恐。一矢之外,忽见灯火,趋投之。数武中,欻见一叟,伛偻曳杖,斜径疾行。安...

  • 《聊斋志异》 卷五 ▪ 卷五·武孝廉

    武孝廉石某,囊资赴都,将求铨叙。至德州,暴病,唾血不起,长卧舟中。仆篡金亡去,石大恚,病益加,资粮断绝,榜人谋委弃之。会有女子乘船,夜来临泊,闻之,自愿以舟载石。榜人悦,扶石登女舟。石视之,妇四十余...

  • 《聊斋志异》 卷五 ▪ 卷五·西湖主

    陈生弼教,字明允,燕人也。家贫,从副将军贾绾作记室。泊舟洞庭。适猪婆龙浮水面,贾射之中背。有鱼衔龙尾不去,并获之。锁置桅间,奄存气息,而龙吻张翕,似求援拯。生恻然心动,请于贾而释之。携有金创药,戏敷...

  • 《聊斋志异》 卷五 ▪ 卷五·孝子

    青州东香山之前,有周顺亭者,事母至孝。母股生巨疽,痛不可忍,昼夜嚬呻。周抚肌进药,至忘寝食。数月不痊,周忧煎无以为计。梦父告曰:“母疾赖汝孝。然此疮非人膏涂之不能愈,徒劳焦恻也。”醒而异之。乃起,以...

  • 《聊斋志异》 卷五 ▪ 卷五·狮子

    暹逻国贡狮,每止处,观者如堵。其形状与世所传绣画者迥异,毛黑黄色,长数寸。或投以鸡,先以爪抟而吹之。一吹,则毛尽落如扫,亦理之奇也。

  • 《聊斋志异》 卷五 ▪ 卷五·阎王

    李常久,临朐人。壶榼于野,见旋风蓬蓬而来,敬酹奠之。后以故他适,路旁有广第,殿阁弘丽。一青衣人自内出,邀李,李固辞。青衣人要遮甚殷,李曰:“素不相识,得无误耶?”青衣云:“不误。”便言李姓字。问:“...

  • 《聊斋志异》 卷五 ▪ 卷五·土偶

    沂水马姓,娶妻王氏,琴瑟甚敦。马早逝,王父母欲夺其志,王矢不他。姑怜其少,亦劝之,王不听。母曰:“汝志良佳,然齿太幼,儿又无出。每见有勉强于初,而贻羞于后者,固不如早嫁,犹恒情也。”王正容,以死自誓...

  • 《聊斋志异》 卷五 ▪ 卷五·长治女子

    陈欢乐,潞之长治人,有女慧美。一道士行乞,睨之而去。由是日持钵近廛间。适一瞽人自陈家出,道士追与同行,问何来。瞽云:“适从陈家推造命。”道士曰:“闻其家有女郎,我中表亲欲求姻好,但未知其甲子。”瞽为...

  • 《聊斋志异》 卷五 ▪ 卷五·义犬

    潞安某甲,父陷狱将死,搜括囊蓄,得百金,将诣郡关说。跨骡出,则所养黑犬从之。呵逐使退。既走,则又从之,鞭逐不返,从行数十里。某下骑,趋路侧私焉。既,乃以石投犬,犬始奔去;某既行,则犬欻然复来,啮骡尾...

  • 《聊斋志异》 卷五 ▪ 卷五·鄱阳神

    翟湛持,司理饶州,道经鄱阳湖。湖上有神祠,停盖游瞻。内雕丁普郎死节神像,翟姓一神,最居末坐。翟曰:“吾家宗人,何得在下!”遂于上易一座。既而登舟,大风断帆,桅樯倾侧,一家哀号。俄一小舟,破浪而来,既...

  • 《聊斋志异》 卷五 ▪ 卷五·伍秋月

    秦邮王鼎字仙湖,为人慷慨有力,广交游。年十八,未娶,妻殒。每远游,恒经岁不返。兄鼐,江北名士,友于甚笃。劝弟勿游,将为择偶。生不听,命舟抵镇江访友,友他出,因税居于逆旅阁上。江水澄波,金山在目,心甚...

  • 《聊斋志异》 卷五 ▪ 卷五·莲花公主

    胶州窦旭,字晓晖。方昼寝,见一褐衣人立榻前,逡巡惶顾,似欲有言。生问之,答云:“相公奉屈。”生问:“相公何人?”曰:“近在邻境。”从之而出。转过墙屋,导至一外,叠阁重楼,万椽相接,曲折而行,觉万户千...

企业未签劳动合同 如何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企业未签劳动合同 如何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当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当事人双方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 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